2020年湖南宝泓《民法典学习解读》主题法律培训
来源: | 作者:inkslab | 发布时间: 2020-10-26 | 2948 次浏览 | 分享到:



培训主题:《民法典学习与解读》
主讲人:湖南任金律师事务所李律师

20205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颁布,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将从202111日起施行。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可以说是一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典颁布后,对企业有什么样的意义?有哪些修改的亮点与企业息息相关?为此,202010月中旬,湖南宝泓特邀湖南任金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为我们开展了一场《民法典学习解读》的法律培训。以下为本次培训的主要知识点。


《民法典》出台对企业的意义

培训现场


1. 法律更加系统化,有助于保障商事交易活动依法进行。

2. 
提示企业需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严把合同签订、履行等各个环节,有效防范和降低企业法律风险,减少甚至避免合同陷阱给企业带来的损失,确保合同依法订立并得到全面履行,从而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3. 提示企业管理中必须以人为本,维护职工的人格权并重尊重隐私权。


《民法典》总则编主要修改


1. 法定代表人相关规定

区分三个易混概念


法定代表人的行为都代表法人吗?《民法典》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
善意相对人。此条中的善意是指:不知情的



企业如何防范风险

与其他企业派出的人员签订合同时,应审查其身份,若其为法定代表人之外的人,应要求其出示授权委托书。


2. 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企业如何防范风险

 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权利本身存在,并未消灭,只是丧失了法律上的胜诉权;

•  法官不会主动释明,需当事人自行提出已过诉讼时效的抗辩,合议庭才适用;

•  适时主张权利,以使诉讼时效中断。

 

《民法典》物权编主要修改


1. 抵押期间转让财产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企业如何防范风险

如果企业作为抵押人,可以更大限度地将抵押财产进行流通转让,但在进行转让时要注意及时通知抵押权人(留存相关证据),并注意转让价格和方式,避免侵害抵押权人利益,引发对债务的提前清偿责任;同时如果企业接受转让的财产上被设置抵押的情况下,应充分预估风险。


2. 居住权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企业如何防范风险

企业租赁房屋时应审慎审查,核查房屋是否已经设定了居住权。


《民法典》合同编主要修改


1. 格式条款

什么是格式条款?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买商品房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保险合同、店堂告示。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企业如何防范风险

• 《民法典》扩大了格式条款制定方提示说明义务的范围,企业以格式条款方式与对方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留存自己已以合理方式对合同相对人进行提示的证据。

•  以格式条款方式订立合同的,可要求合同相对人在合同中手写条款制定方已对与我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说明,本人对合同各条款已充分理解


2. 清偿抵充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企业如何防范风险

签订借款合同时,应约定清偿抵充的顺序,以防止债务人利用指定清偿顺序的权利规避法律。


3. 禁止高利放贷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8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企业如何防范风险

•  20209LPR3.85%,其4倍即为15.4%

•  确定LPR的时间点为合同成立时,而非起诉时或其他时间。


4. 保证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企业如何防范风险

企业在债权债务关系中要求第三方进行保证时,应当注意对保证方式进行明确约定,以确保债权能以期望的方式得到实现。如对方提出第三人担保时,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为连带保证,以保障我方日后债权能实现。因为一般保证追债比较麻烦,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人格权编主要修改


打击“性骚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企业如何防范风险

•  建立适当安全的工作环境

•  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  设置合理的调查投诉机制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主要修改


单位向工作人员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附则

草案最后部分“附则”明确了《民法典》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的关系。《民法典》施行后,上述民事单行法律将被替代。因此,草案规定在《民法典》施行之时,同步废止上述民事单行法律(草案第一千二百六十条)。


本次培训,李律师将《民法典》中与企业相关的变动,结合实际的案例一一做了详细的阐释,让员工对《民法典》有了进一步准确深刻的理解,从而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自觉守法,并运用法律切实维护企业的利益,非常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