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疫情期间,各地为满足患者不上门用药需求的“互联网医院”的发展风起云涌。大家都知道蝴蝶效应吧:“南美亚马逊雨林一只蝴蝶偶尔振动翅膀,也许两周后就会引起美国得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
如果“互联网医院”这只“新引擎”已经发动,它又能给我们带来一场怎样的风暴呢?
无规矩不成方圆,以上海的《互联网医院功能规范》为例,我们首先来看一下,医院如果要开展线上的“互联网诊疗”,其信息化系统地址应该具备哪些模块与功能?
“互联网医院”线上诊疗主要功能

从以上30个主要功能点的描述来看,“互联网医院”线上诊疗部分,与传统的线下诊疗部分比较,可能存在以下几个主要的“区别”或者说“优化完善”的地方:
01互联网诊疗是基于患者实名认证的“全预约服务”的线上就诊模式
医疗机构要实现线上的预约排班机制,并实现统一号源池的规范管理。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线上提供预约挂号的科室要与当时申报“互联网医院”的科室相一致;科室代码也要与卫生统计的科室代码相一致;而且要提供挂号科室和线上执业医师的资质介绍。这些内容作为事中监管的“监测因子”,将来要纳入监管平台的统一管理。目前线下的号源管理还不是很规范,也未实现号源的“标化”和“池化”。
02患者“复诊”的符合性判断
医院除了依据本院的EMR做好两月内复诊的判断外,还可以结合区域电子健康档案浏览患者的慢病标签,来做好患者“复诊”的符合性判断。这对完善区域内电子健康档案“互联互通互认”工作,也是一个大大的促进。
03进入“复诊”模式下电子医嘱CPOE的驱动
基于医嘱现在的“互联网诊疗”虽然主要还是“电子处方”药事服务的应用,将来还会逐步扩展到“互联网检验检查”和“互联网护理”的相关应用。而整个电子医嘱模式下的互联网诊疗行为,其图文报告以及音视频将全程留痕,作为未来线下医疗机构在处理医疗纠纷中倒置举证环节“可追溯”实证材料的依据。这也是目前线下流程所不具备的。
04电子处方也要符合国家卫健委”处方管理办法”中的管理要素
线上医师一旦明确患者诊断并且按规定填写相关诊断代码后,就可以为患者开具“电子处方”。电子处方中除了诊断和患者用药以及药品的用法用量等基础信息外,还需要有医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