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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制度的内容中涉及建立良好沟通机制的内容被频频点赞。有关内容要求,要建立项目管理人制度,完善申请人与审评员会议沟通组织工作,要求审评员与申请人在重要节点必须召开讨论会,或者是可以应申请人请求安排会议交流,审评结论还要接受社会监督。
王善春认为,审评中建立起良好沟通机制,审评效率势必会更高,审评结果也会更科学,将大大加快创新药的研发进程。这些内容也体现出总局在审评审批改革中秉持着开放透明的理念。
文/中国医药报记者刘云涛
图/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