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宝泓《民法典学习解读》主题法律培训
来源: | 作者:inkslab | 发布时间: 2020-10-26 | 2952 次浏览 | 分享到: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企业如何防范风险

 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权利本身存在,并未消灭,只是丧失了法律上的胜诉权;

•  法官不会主动释明,需当事人自行提出已过诉讼时效的抗辩,合议庭才适用;

•  适时主张权利,以使诉讼时效中断。

 

《民法典》物权编主要修改


1. 抵押期间转让财产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企业如何防范风险

如果企业作为抵押人,可以更大限度地将抵押财产进行流通转让,但在进行转让时要注意及时通知抵押权人(留存相关证据),并注意转让价格和方式,避免侵害抵押权人利益,引发对债务的提前清偿责任;同时如果企业接受转让的财产上被设置抵押的情况下,应充分预估风险。


2. 居住权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企业如何防范风险

企业租赁房屋时应审慎审查,核查房屋是否已经设定了居住权。


《民法典》合同编主要修改


1. 格式条款

什么是格式条款?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买商品房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保险合同、店堂告示。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